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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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应知应会基本内容

修改时间:2018-06-03 12:19:48  发布作者荆门城控  点击次数0  

1.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2.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3.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4.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5.大力弘扬和传承“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6.爱护公共环境:(1)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损毁花草树木;(2)不在禁烟场所吸烟;(3)不损坏公共设施。

7.遵守公共秩序:(1)驾驶机动车要遵守交通规章,不闯红灯,不与行人争道;(2)走路或骑自行车时要走斑马线、过街通道,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3)乘车时要自觉遵守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礼让特殊人群,不争抢座位;(4)不乱晾晒、不乱搭建、不乱堆放、不乱泼污水、不违规出摊经营;(5)依次排队购票、购物、办理事务等,保持间距不插队。

8.注重文明观赏:(1)按时入退,不迟到早退;(2)手机关机或调成振动;(3)静心观赏,不高谈阔论;(4)及时给予表演者掌声鼓励,不起哄喝倒彩;(5)观赛时要为比赛双方加油。

9.注重文明旅游:(1)不损毁花草树木;(2)不攀爬、不涂刻文物;(3)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10.注重文明交往:(1)着装要整洁,举止要得体,言语要文明;(2)得到别人帮助(服务)时表达谢意;(3)要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地回答陌生人的问询。

11.热心公益服务:(1)积极参与关爱孤残、支援灾区、种绿护绿、无偿献血等活动;(2)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12.对我市近年涌现的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等先进典型人物要耳熟能详:比如:“带母求学孝女”刘芳艳、“当代雷锋”严昌筠、“人民的好警察”李白杨、“最美护工”陈梅林、“诚信邮递员”李再学、“最美乡村教师”方文忠、“爱心妈妈”马瑞华等。

13.积极参加“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比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各地举办的以传承相关节日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各种节庆文化活动。

14.注重“文明餐饮”:倡导绿色消费,文明进餐,节俭惜福,不剩饭、不剩菜,吃不完打包带走;不大声喧哗、不酗酒、不吸烟。

15.熟知“志愿服务理念”: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

16.熟知“志愿服务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17.熟知“学雷锋日”:每年35日。

18.熟知“国际志愿人员日”:每年125日。

19.常用文明用语:你好、麻烦您、对不起、请坐、请问、请讲、请转告、没关系。

20.经常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即由社区组织的“邻里守望”(包括清洁家园、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文明引导和交通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

21.时时处处文明:文明说话、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乘车、文明餐饮、文明上网、文明观赏、文明购物等。

22.注重节俭养德: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低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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