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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水总公司被评为全省法治建设示范企业

修改时间:2019-07-15 00:00:00  发布作者荆门城控  点击次数0  

近日,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普法办、省文资办等联合发文表彰“四个100”法治建设示范点单位,市供水总公司荣获湖北省“法治建设示范企业”称号,我市仅有2家国有企业入围。

2017 年至 2018 年期间,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原省委法治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计委、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文资办等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法治建设示范企业等“四个 100”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经过严格审核、实地考核、集中评议、网上公示等程序,市供水总公司等92家企业获评湖北省“法治建设示范企业”。

在创建活动中,公司紧紧围绕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和“构体系、强管理、提质效、优服务”法治企业建设目标,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各级国资管理部门关于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企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行公共供水服务职能,加强供水生产经营服务监管,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权能力,依法有效维护用户合法权益,有力地推动了荆门供水事业沿着法治的轨道高质量前进。

此次创建活动既普及了法律知识,宣传了法治理念,弘扬了法治精神,又规范了企业发展,为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公司将坚持以法治建设示范企业创建为载体,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抓好法制宣传教育,践行优质服务承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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