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决策部署,推进高效率科研攻关关,强化“61020”科技创新成果体系建设,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湖北省科技厅现已启动2025年度省级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方向涵盖重大科技项目与重点研发项目,涉及前沿技术、高新技术、农业科技、社会发展4大领域,共31个专项。 二、申报时间2025年5月5日17时前完成网上申报,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于5月7日17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为湖北注册、运营超一年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研发规范。无研发机构或活动的企业,以及项目验收未通过、逾期未申请验收的企业不能申报。 2.优先支持企业申报。企业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提供合作协议。企业牵头项目占比不低于70%;高校院所申报,需有省内企业参与(公益类除外)。 3.企业研发投入达标:销售收入>2亿元,研发费用占比≥3%或≥800万元;5000万元≤销售收入≤2 亿元,研发费用占比≥4%或≥400万元;销售收入<5000万元,研发费用占比≥5%且≥50 万元,研发费用占比取近三年最高值。 4.企业牵头项目,自筹经费占比不低于 60%。鼓励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支持开展科普活动。 (二)项目负责人 1、需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5 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可放宽至1960年1月1日),年工作时间≥6个月。未验收结题或验收未通过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2、优先支持青年人才:男性 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1982 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项目占比不低于 30%。 (三)限项要求 1、同一负责人仅可牵头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企业可申报2项,超10亿元可申报 3 项。 2、已提交验收申请且通过审核的在研项目,暂不列入限项范围,验收不通过则取消立项。 (四)资助与期限 1、重大科技项目支持≥500万元,重点研发项目支持100-200万元。差额部分企业自筹。 2、项目实施期一般2年,原则上不超3年。 四、其他要求 (一)聚焦“51020”产业集群开展攻关,重大科技项目需依托省级以上平台或企业牵头申报,实行“军令状”制度。 (二)申报主体需保证材料真实,杜绝涉密与弄虚作假,严禁违规操作。 (三)严禁重复申报,同一法人主体同一研究方向择优推荐1项。 (四)涉及特定领域研究,需遵守相关法规与伦理要求。 五、申报程序 (一)登录“湖北科创供应链线上平台”(https://www.hbkcgyl.com/#/policyNotice) 或 “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 申报。 (二)在线填写信息表,上传承诺书、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六、联系方式 资源配置处:027-87135857 前沿技术与重大任务处:027-87135877 高新技术处:027-87135817 农业科技处:027-87135809 社会发展科技处:027-87135835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027-87135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