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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服务业领域惠企政策的通知

修改时间:2022-08-25 00:00:00  发布作者荆门城控  点击次数0  


市政府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

服务业领域惠企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资局、市直国有出资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发改委等15 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服 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发改服务 [2022]113号)和省政府国资委《关于2022年减免服务业小微 企业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精神,我委制发了《关于2022年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5月30日,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政策组到我委督查,要求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按时保质落实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政策。根据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落实服务业领域惠企政策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充分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全市国有出资 企业要从稳定市场主体、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 任务的高度出发,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按照 市政府国资委《关于2022年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荆国资发[2022]34号)要求,积极落实房租 减免政策,切实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负 担,关键时刻彰显国企担当。

  二、细化措施,加大减免政策落实力度。各县(市、区) 国资局、市直国有出资企业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国资委《关于 2022年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要  求,细化措施,抓好落实。一是要严格落实减免政策。对承 租市直企业、县(市、区)国资局(办)出资企业及子企业(包括国有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当前市属全域为疫情低风险区时,减免 3 个月租金;如若在2022年内疫情被列为中高风险区,则再减免3个月房租。二是要落实主体责任。市直及各县(市、区)国有出资企业是落实房租减免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企业本部及所属子企业房租减免工作的管理监督,确保房租减免工作落实到位。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工作要在上半年完成;年内如若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补充减免的3个月租金要在列为中高风险区后的2个月完成。三是要实行台账管理。市直及各县(市、区)国有出资企业要对房租减免工作实施台账管理,建立符合房租减免政策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详细台账,包括出租房屋位置、租赁方名称、租赁人及联系方式、按政策应减免租金额、已减免租金额等详细信息,确保应享受政策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漏一家,不少一户。

  三、规范操作,强化督办落实。市直及各县(市、区) 国有出资企业要严格审批流程,做到高效便利、规范有序,不符合条件的租户不得减免,符合条件的租户不能遗漏,杜绝随意减免。对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违法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国有资产流失的,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追究责任。各县(市、区)国资局、市直国有出资企业要加强对房租减免工作的督办落实,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国资委也将采取电话、现场走访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监督电话:0724-6062104



市政府国资委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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